在全國各地“流行”多年的上市獎勵政策或迎來“終結”時刻。
近日,司法部官網發布通知,司法部會同財政部、中國證監會起草了《國務院關于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山西資本圈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主要關注點在于明確中介機構的收費不能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結果掛鉤,同時強調不能通過獲取上市獎勵費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這也是繼去年11月財政部嚴禁會計師事務所以或有收費方式提供審計服務后,監管層把關注對象擴大到券商和律所,并統一規范,同時也針對行業特點對各類型中介機構提出特定的監管要求。
另外,《征求意見稿》另一大看點在于還同時對地方政府進行了約束,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為條件,給予發行人或者中介機構獎勵,否則要追回,地方政府相關責任人員也要受到相應處分。
眾所周知,近年來,作為衡量經濟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地方政府為激勵當地企業上市和加快招商引資,紛紛出臺相應支持政策拿出“真金白銀”支持本土企業上市或引進上市企業,對IPO不同階段的企業提供補貼或獎勵。
例如,山西省政府在2021年9月印發的《山西省推進企業上市“倍增”計劃》中,山西省便明確對中對企業境內外上市或掛牌省財政均將給予資金補助,其中對企業在境內成功上市累計可獲300萬元獎勵;對在滬深交易所“借殼上市”并將注冊地遷回我省的企業,以及主動遷入我省的 A 股上市公司,分別給予300萬元獎勵。另外還對“新三板”、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晉興板”掛牌以及境外上市融資獎勵進行了明確,且各級政府可參照省財政獎勵標準推出配套獎勵政策。
而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及11地市政府同樣制定了相應了的獎勵政策,且在獎勵數額上有所差異:例如,山西綜改區對在主板上市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上市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600萬元,太原市則對在滬深兩地主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將所融資金70%投資于太原市的企業,獎勵金提高到1000萬元。
而如今,如若上述政策“落地”,地方政府的相關上市獎勵政策亦將進行取消或者調整。
以下為山西資本圈根據公開信息梳理的山西省及地級市政府相應上市獎勵政策匯總:
山西省
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晉興板”掛牌的給予10萬元獎勵,從掛牌之日起,當年首次實現直接融資的再獎勵1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的給予100萬元獎勵,進入精選層的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對企業在境內上市實施分階段獎勵,按照輔導備案登記、受理申報材料、IPO上市首日三個節點,分別給予50萬元、5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在滬深交易所“借殼上市”并將注冊地遷回我省的企業,以及主動遷入我省的A股上市公司,分別給予300萬元獎勵。對注冊地或經營主體位于山西的企業,登陸香港聯交所、紐約交易所、納斯達克及倫敦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資金主要投向我省境內的,按融資額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省財政將以上獎補資金直達企業,各級政府可參照省財政獎勵標準推出配套獎勵政策。
山西綜改示范區
(一)對在主板上市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上市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600萬元。對新落戶山西綜改示范區的省內外上市企業或區內企業通過“借殼上市”,視同區內新上市企業給予獎勵。
(二)區內企業到香港交易所、美國納斯達克市場、倫敦證券交易所等境外主要交易場所上市,募集資金凈額達到5000萬元(含)人民幣并將70%及以上募集資金投資山西綜改示范區項目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三)區內企業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并進入山西省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太原市
對在滬深兩地主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將所融資金70%投資于太原市的企業,獎勵金提高到1000萬元。
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65萬元。
對在“晉興板”掛牌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對在山西證監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輔導備案的擬上市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大同市
對券商輔導期滿并通過山西證監局輔導備案驗收的企業,市政府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上市申請被證監會正式受理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上市融資并投資在本市的企業給予20萬-100萬元獎勵。對通過并購重組上市并遷回我市的企業,給予100萬-200萬元獎勵。對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的獎勵,掛牌后融資并繼續在我市投資的,按投資規模再給予20萬-300萬元獎勵。對通過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發行企業“私募債”“可轉債”的企業,給予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貼息補貼;對完成規范化改制并經過第三方機構評審合格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股改并掛牌企業,獎勵20萬元;對在“晉興板”掛牌并融資成功的企業,獎勵30萬元。對上市后備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因盈余公積金、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而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全額返還扶持。
朔州市
(一)對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制并在山西省股權交易中心晉興板掛牌的企業,在享受省級專項獎勵補助的基礎上,給予一次性獎勵40萬元;
(二)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完成掛牌的企業,在享受省級專項獎勵補助的基礎上,可在完成掛牌后一次性獎勵200萬元,也可在企業進入掛牌輔導期后每年獎勵20萬元,加上掛牌后的獎勵,累計獎勵200萬元;鼓勵“新三板”掛牌企業申報精選層,對成功進入精選層的,追加獎勵100萬元;精選層企業成功轉板創業板和科創板,按照對應板塊獎勵標準補足獎勵;
(三)對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完成首發上市的企業,在享受省級專項獎勵補助的基礎上,可一次性獎勵500萬元,也可在進入上市輔導期后,每年獎勵100萬元,加上上市后的獎勵,累計獎勵500萬元。對全市首家完成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企業,追加獎勵500萬元;
(四)對市內掛牌和上市企業(不含四板)收購市內企業,收購規模在3000萬元以上的,按收購規模的3%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五)對“新三板”和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晉興板掛牌企業通過定向增發等方式實現直接融資的,按照實際融資額度的5‰給予獎勵,累計不超過300萬元。
忻州市
對在滬深兩地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企業,由市級財政給予50萬元的獎勵。對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企業,由市級財政獎勵30萬元。對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進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資成功的企業,由市級財政獎勵5萬元。對當年入庫中小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由市級財政獎勵10萬元。
呂梁市
對滬深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在省級獎勵200萬元的基礎上,市政府再獎勵500萬元;對在全國股轉系統(新三板)掛牌上市的企業,在省級獎勵100萬元的基礎上,市政府再獎勵100萬元;對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晉興板掛牌的企業,在省級獎勵20萬元的基礎上,市政府再獎勵20萬元;對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在省級獎勵50萬元的基礎上,市政府再獎勵50萬元。
晉中市
在“晉興版”掛牌的企業,市級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市級財政給予100萬元的獎勵,進入精選層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對企業在境內上市實施分階段獎勵,按照輔導備案登記、受理申報材料、IPO上市首日三個節點,市級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5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在滬深交易所“借殼上市”并將注冊地遷回我市的企業,以及主動遷入我市的A股上市公司,市級財政分別給予300萬元獎勵。對注冊地或經營主體位于晉中的企業,登陸香港聯交所、紐約交易所、納斯達克及倫敦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資金主要投向我市的,市級財政按融資額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
陽泉市
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晉興板”掛牌的企業,在省級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基礎上,市級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從掛牌之日起,一年內首次實現直接融資的再獎勵10萬元。對在全國股轉系統(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在省級財政給予100萬元獎勵基礎上,市級財政給予100萬元的配套獎勵,進入精選層的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對企業在境內上市實施分階段獎勵,按照輔導備案登記、受理申報材料、IPO上市首日三個節點,在省級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50萬元、20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5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在滬深交易所“借殼上市”并將注冊地遷回我市的企業,以及主動遷入我市的A股上市公司,在省級財政分別給予30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分別給予300萬元獎勵。對注冊地或經營主體位于陽泉的企業,登陸香港聯交所、紐約交易所、納斯達克及倫敦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資金主要投向我市的,在省級財政按融資額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按融資額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
長治市
除落實省政府有關獎勵政策外,實行以下分級獎勵:
對完成股改的后備企業,由市財政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后備企業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展示板”“培育板”“晉興板”掛牌,由市財政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和10萬元一次性獎勵;后備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由市財政給予165萬元一次性獎勵;后備企業在上海、深圳、北京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證券市場上市,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由市、縣財政按比例分擔。 以上獎勵政策可累計享受。
晉城市
對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晉興板”掛牌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三板”掛牌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對在滬深交易所、北交所等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企業,按照輔導備案登記、受理申報材料、IPO上市首日三個節點,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獎勵,共計500萬元。其中“十四五”期間,全市首家完成境內滬深交易所、北交所上市企業,追加獎勵500萬元;第二家追加獎勵300萬元;第三家追加獎勵200萬元。對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借殼上市”的上市公司,獎勵500萬元。
臨汾市
對將注冊地變更至我市并承諾10年內不遷離的上市公司,一次性給予主板上市企業1000萬元,創業板、中小板、科創板上市企業200萬元的獎勵補助。獎勵資金由市、縣(市、區)財政按照1:1比例承擔。
運城市
對在境內滬深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由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對在滬深北交易所“借殼上市”并將注冊地遷回運城的企業,以及主動遷入運城的A股上市公司,由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對注冊地或經營主體位于運城,登陸香港聯交所、紐約交易所、納斯達克及倫敦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資金主要投向運城的企業,由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由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并轉板上市成功的企業,由市級財政再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對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晉興板”掛牌的企業,由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注:上述獎勵政策來源省、市兩級政府已公開信息,部分可能因政策已調整等因素與實際執行有所出入,僅供參考。
來源:山西資本圈